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确认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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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县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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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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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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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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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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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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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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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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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5221629
0737-5231204
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确认申请
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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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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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4号)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长政发〔201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