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南县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7-5221318
0737-5231204
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现场审核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现场审核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现场审核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现场审核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2. 湘政办发〔1993〕29号《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暂行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3. 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