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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处理

实施编码:11430304006226318C443101104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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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处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岳塘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5568232

    0731-5556823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5568231

    0731-55568231

受理条件

收到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举报、投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塘大道81号岳塘行政中心1楼民政局大厅民生服务股三;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8个小时

一般保障对象:死亡后按殡葬管理规定实行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湘潭市岳塘区户籍居民,以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特殊保障对象:岳塘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贫困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实行火化的农村居民。

办结

4个小时

一般保障对象:死亡后按殡葬管理规定实行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湘潭市岳塘区户籍居民,以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特殊保障对象:岳塘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贫困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实行火化的农村居民。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二十条:对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审批结果名称 查看结果样本

火葬的手续怎么办理?

1.取得死亡证明 2.作好死亡说明 3.办好火化手续 4 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 5. 寄存骨灰联系办理 6.进行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