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举报、投诉。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岳塘区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55568232
0731-55568231
收到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的举报、投诉。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塘大道81号岳塘行政中心1楼民政局大厅民生服务股三;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8个小时 |
一般保障对象:死亡后按殡葬管理规定实行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湘潭市岳塘区户籍居民,以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特殊保障对象:岳塘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贫困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实行火化的农村居民。 |
办结 |
4个小时 |
一般保障对象:死亡后按殡葬管理规定实行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湘潭市岳塘区户籍居民,以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特殊保障对象:岳塘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贫困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实行火化的农村居民。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二十条:对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审批结果名称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