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2.达到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要求 3.有完整的修缮方案。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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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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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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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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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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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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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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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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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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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882098
0735-2885059
1.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2.达到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要求 3.有完整的修缮方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苏仙区行政中心东附楼1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6、37、38号;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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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或是否在本部门职权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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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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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样本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