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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TE430201HNXJXQXC014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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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江新区文体、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99492

    0731-8899949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湘江新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有效

办结

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办理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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