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实施机关 | 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1-25212978
		                        		
		                        	
		                        		0731-25222170
		                        		
		                        	
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犀城大道与步云街交叉路口东北侧青少年宫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0、A11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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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事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当事人在限期内不作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当事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申请。  | 
	                            	
审核  | 
	                                3个小时  | 
	                                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和意见 ,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审批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小时  | 
	                                出具办理结果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服务监督卡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