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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实施编码:11430981MB0U5113994000117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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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2716989

    0737-27169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2814111

    0737-2814111

受理条件

(1)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 (2)有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方案; (3)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城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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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通知有关部门上门进行现场勘查,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资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核,对符合条件标准签署同意意见

办结

5个小时

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算并制作许可决定书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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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意见书 查看结果样本

擅自驾驶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