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岳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岳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实施编码:1143062100637445X54431019064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63036 0730-7633906

    0730-7663036 0730-76339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631055

    0730-7631055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项目已完成立项和相关行政审批,已有正式设计施工图;.项目法人已完成设计、勘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大厅A区14号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措施安全可行,签章有效

备案

1个工作日

审查通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5年第26号,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予以修改第26号令,2014年8月19日施行)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