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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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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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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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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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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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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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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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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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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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6-8338202
0746-8336678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
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1楼B区1-4号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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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2个小时 |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
办结 |
12个小时 |
对申请事项及材料做进一步审核,给出审批意见发放审批结果文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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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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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 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