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2.体育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及组织实施方案; 3.安全救护的设施、设备及其实施方案; 4.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的安全保障条件;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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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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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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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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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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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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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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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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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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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6204252
0737-4381161
1.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2.体育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及组织实施方案; 3.安全救护的设施、设备及其实施方案; 4.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的安全保障条件;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服务专区
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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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行政许可受理范围; 2.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授权事项及范围是否明确; 3.申请材料中是否明确附有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所申请事项的各项受理要求。 |
审核 |
1个小时 |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书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 |
办结 |
1个小时 |
完成审批流程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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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2003〕382号) 第二十四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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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