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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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县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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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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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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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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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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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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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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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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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7633906
0730-763105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33号,岳阳县水利局东办公楼403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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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已竣工,申请材料齐全,签章有效 |
现场核查、评审 |
10个工作日 |
项目完全实施,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符合有关竣工验收要求,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现场核查通过,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符合有关竣工验收要求,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各项指标达到验收标准。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现场核查通过,审查审核通过 |
制证发证 |
1个工作日 |
现场核查通过、评审通过、审核通过、审批通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