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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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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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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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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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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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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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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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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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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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29603
0730-2929513/12345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二楼C区66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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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负责申请材料的接收和归档,并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接收清单 |
审核 |
2个小时 |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所申请许可事项规定材料目录数量和法定形式; 4、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适格; 5、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是否存在不得申请的其他法定情形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
审批 |
4个小时 |
根据受理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进行审批 |
办结 |
1个小时 |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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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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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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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 |
评估机构 |
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