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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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岳塘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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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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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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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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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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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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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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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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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5568015、0731-55580019、0731-55580023、0731-55577164、0731-55580017
0731-55568165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沁园路2号荷塘街道滴水安置区2栋002号岳塘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3、4、5、6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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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2个小时 |
取得营业执照且资料齐全 |
办结 |
12个小时 |
取得营业执照且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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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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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租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