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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自用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认定标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备案

实施编码:11430724006426432A443101704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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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自用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认定标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2605978

    0736-260597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5899905

    0736-5899905

受理条件

符合湘建保[2016]209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东路51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D0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28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第三条:“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要纳入政府监管”。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3号)第二条第一款:“开发区(含各类经济功能园区)以及用人单位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定向配租为主,优先保障本开发区职工以及本用人单位职工,其认定标准及分配方案由产权单位制定和实施,认定标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筹面向社会配租”。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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