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道路货物运输 服务业务经营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2.按期完成质量信誉考核。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6-8365360
0746-8379800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道路货物运输 服务业务经营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2.按期完成质量信誉考核。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政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备案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