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真实;2.查看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是否齐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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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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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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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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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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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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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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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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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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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2708807
0737-2721853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真实;2.查看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是否齐全。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2楼住建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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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小时 |
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申请单 |
办结 |
4个小时 |
按照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齐全,已通过审核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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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