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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0981MB0W93939N4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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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2727789

    0737-27277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2721782

    0737-2721782

受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2)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本身的相关评估报告 (3)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必要性说明,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后所采取的文物保护措施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文旅广体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审查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申请事项完成审批流程的、予以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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