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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实施编码:11430412MB1620711A4431008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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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667946

    0734-566794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682530

    0734-5682530

受理条件

一、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任用; 二、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 三、拟任职人员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已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四、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 五、拟离任人员办理离任财务审查。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南岳区云峰路7号民族宗教事务局二楼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

办结

12个工作日

1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七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宗教教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宗教团体应当按照管理职责到相应的宗教事务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以适当方式公告:(一)被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建议宗教团体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 (二)被宗教团体依照本宗教的有关规定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 (三)因自愿放弃、死亡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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