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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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岳区农业农村局(南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南岳区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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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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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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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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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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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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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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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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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672251
0734-5662272
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政务服务办证大厅33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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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
1个小时 |
资料是齐全 |
实地查看 |
2个小时 |
是否属植保事故 |
鉴定小组现场勘验 |
3个小时 |
根据现场鉴定,作出造成程度,提出处理意见 |
分管领导审定 |
1个小时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批复处理意见 |
办结告知 |
1个小时 |
根据局理处理意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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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6〕第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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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植物保护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植物保护事故鉴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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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事故鉴定报告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