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人检举事实属实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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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市统计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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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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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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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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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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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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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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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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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859799
0734-8857855
核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人检举事实属实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市政府10楼1011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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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并合法 |
审核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并合法 |
办结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并合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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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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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个人的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