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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

实施编码:11430426006290053U443106405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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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祁东县林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279587

    0734-627958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279563

    0734-6279563

受理条件

法定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三楼林业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告知申请人在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未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全部实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3、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初审

6个工作日

1、对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厅领导审定。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并将材料交厅保护处工工作人员

审核

4个工作日

1、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 2、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将材料退回厅保护处。

审批

1个工作日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打印批准文书。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打印不予批准决定文书,并在文书中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3、将制作好的文书送厅政务中心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或送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第27号查看原文

第十六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培育、引种和繁殖野生动植物,有关部门应当在种源、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繁育证副本盖章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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