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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1381006510706D400051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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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冷水江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5226282

    0738-5226282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738)12345;(0738)5251000 监督投诉地址:冷水江市平安大道1号新行政中心8楼;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厅二层(二厅)“办不成事”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738)12345;(0738)5251000 监督投诉地址:冷水江市平安大道1号新行政中心8楼;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厅二层(二厅)“办不成事”窗口。

受理条件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厅一层民政局316窗口;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厅一层民政局31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真实材料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批

4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结

15个工作日

审核合格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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