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文件何证明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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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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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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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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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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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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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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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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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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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8232932
0735-8222403
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文件何证明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8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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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开具受理通知单。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审查申请事项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建议,报县政府批准。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签批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制作审批文书,送达告知,整理资料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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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市、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对经审核认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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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