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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82MB0450052C4000117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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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050000(临湘智慧政务大厅)

    0730-3050000(临湘智慧政务大厅)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核

2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适法性审查; 2、组织现场踏勘、查阅相关图纸及相关材料审查;3、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

1个工作日

1、审查技术论证结论; 2、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1、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审批决定进行确认,印制许可文书并加盖专用章。 2、向申请人及时准确告知、送达审核结果并在网络平台和窗口公示,将应归档的资料成册归档。 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砍伐城市树木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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