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②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③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④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⑥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⑦;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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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宁远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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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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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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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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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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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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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6-7327272
0746-7327277
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②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③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④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⑥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⑦;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湘妃大道与舜帝南路交叉口(新党校)政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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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合格 |
审核 |
2个小时 |
合格 |
审批 |
2个小时 |
合格 |
办结 |
2个小时 |
手续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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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3号)第十五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变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个人继受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继受人可以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后,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二)企业法人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在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后,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变更或者不予许可变更的决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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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