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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82MB0X4888094000132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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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临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050000

    0730-305000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许可申请;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临湘市长安街道长盛西路333号临湘市智慧政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齐全,符合标准

审核

6个小时

.材料齐全,符合标准

办结

1个小时

.材料齐全,符合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4〕第32号

第三条:市辖区、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每个申请单位只能设立一个广播电视站,并只能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内播出广播电视节目。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三)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2010年)

:第197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直接由县(市)自行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第732号

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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