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段验收办理条件为:工程建设已具备规范及规程规定的阶段验收条件,项目法人已提交阶段验收申请报告,申报材料齐全。 2、专项验收办理条件为:工程建设已具备规范及规程规定的专项验收条件,项目法人已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报告,申报材料齐全。 3、竣工验收办理条件为:(1)工程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9)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