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需向外单位提供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的(含驾驶人驾驶证简项信息,近三年内的交通违法、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当前及最近连续三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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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平江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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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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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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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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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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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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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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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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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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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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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35228
0730-6779045
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需向外单位提供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的(含驾驶人驾驶证简项信息,近三年内的交通违法、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当前及最近连续三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中山路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13、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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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一)线上申请; 1、驾驶人在“交管12123”APP注册用户; 2、登陆“交管12123”APP,点击左上角“驾驶证”图标; 3、点击“我的驾驶证”中安全驾驶记录查询(每天可查询一次); 4、驾驶人按需选择下载,自行打印相关内容。 (二)线下申请 1.申请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市级或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单位核验申请人资料,查询相关记录,打印记录资料交给申请人。 |
审核 |
5个小时 |
按法定标准审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按法定标准办结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