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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实施编码:11430626006390580Y443071702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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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12345/0730-6287045

    12345/0730-6287045
  •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0730-6287047

    12345/0730-6287047

受理条件

1、私有房屋被征收人: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 (2)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公房承租人: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2)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 3、被征收房屋关系人: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征收范围; (2)除在被征收房屋居住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3)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 (4)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认定标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F8住建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受理审查申请对象是否复核资格,对复核复核资格的保障对象公示5日

审核

1个工作日

复核保障对象是否复核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资格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查、批准并按程序公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7年国务院国发〔2007〕24号)第三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8〕27号)第五条第四款:“市住房保障局审批和公示”。"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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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