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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12010066390409400051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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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鹤城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2264777

    0745-22647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2283072

    0745-2283072

受理条件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0个工作日

受理对象提出的申请,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

10个工作日

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办结

5个工作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查看结果样本

申报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凡申请城市低保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乡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以及能说明家庭成员身份和月收入状况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具体是: (一)户口簿和16岁以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者免冠1寸照片4张; (二)所在单位劳资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收入证明并提供联系电话及工资领取凭证;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四)下岗证、离退休证; (五)残疾证、优抚对象双定补助证; (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副本; (七)有赡养关系的申请人,应提供子女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出具的子女家庭人口情况及月收入情况证明; (八)家庭有固定电话或手机的,应出具申请前3个月的话费缴费凭证; (九)申请者家庭成员有外出务工人员应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十)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就读学校证明或学费缴款单;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来源、生活状况及申请理由; (二)申请者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者免冠1寸照片2张; (四)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疾病诊断书、化验单等; (五)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力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医务鉴定部门做出的丧失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六)优抚对象提供《优抚证》,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 (七)因夫妻离异涉及有关抚养、扶养义务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八)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及学费缴费单; (九)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十)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