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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0724006426467W4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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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5777199

    0736-577719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5800375,0736-5556106

    0736-5800375,0736-5556106

受理条件

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东路51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A0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与答复的,视为受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审批

2个工作日

申报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申报材料是否达到要求。对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

办结

1个工作日

按办结要求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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