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监督机构已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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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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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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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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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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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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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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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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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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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663725
0734-5663759
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监督机构已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项目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5号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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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1 |
办结 |
3个小时 |
1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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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三条第二款:“加快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第六条第一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1〕16号)第八条第二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政策、操作细则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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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