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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

实施编码:114303210062300859443101906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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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湘潭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7821562

    0731-5782156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7881665

    0731-57881665

受理条件

1、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大道6号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专区10号县水利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材料齐全即受理。

办结

20个小时

审查,符合要求,发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盖章的核备表 查看结果样本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要求

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一式四份);   2、项目建设审批文件、工程设计审批文件(复印件);   3、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经审查的主要施工图纸;   4、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可用复印件);   5、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资质及其主要岗位人员资格文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文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