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监督机构已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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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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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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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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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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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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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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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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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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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5663725
0734-5663759
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监督机构已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项目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55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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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1 |
办结 |
3个小时 |
1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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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第二部分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一)建筑垃圾、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负责查处建筑垃圾、砂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造成环境污染、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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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