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和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及其环境风貌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9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0-5244083
0730-12345 0730-5244007
一、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和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及其环境风貌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阁楼A106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应当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资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
审核 |
3个小时 |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0.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科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