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已取得立项文件; 2、安全设施设计经技术咨询单位评审并修改完成,文件编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对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已出具设计方案和图纸质量和深度达到审批条件的技术审查意见; 3、项目概算按照修改完善后的技术方案编制完成,符合造价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造价已组织审查;厅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咨询审查报告已出具符合省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达到审批条件的造价审查意见; 4、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4-6275380
		                        		
		                        	
		                        		0734-6288050
		                        		
		                        	
1、项目已取得立项文件; 2、安全设施设计经技术咨询单位评审并修改完成,文件编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对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已出具设计方案和图纸质量和深度达到审批条件的技术审查意见; 3、项目概算按照修改完善后的技术方案编制完成,符合造价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造价已组织审查;厅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咨询审查报告已出具符合省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达到审批条件的造价审查意见; 4、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祁东县南山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交通运输窗口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 
	                            	
审批  | 
	                                4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 
|---|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34号 | 
第十四条: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中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负责安全条件审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设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三)安全设施设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并告知申请人;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咨询  | 
										工程咨询  | 
										14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为准  | 
										市场调节价-审批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实施。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