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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实施编码:11430621006374628C4000117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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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住建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36589

    0730-76365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620744

    0730-7620744

受理条件

1、工程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 2、工程是否必须,施工方案是否合理;3、是否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4、施工时间是否合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天鹅中路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村镇事务中心;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内容真实、材料齐全并盖公章

初审

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0个工作日

对办事流程、适用依据审核,进行复审,提出审核意见。

审批

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事项作出审批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1、对通过审批的,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审批文书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2.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第三十条::应工程建筑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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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提交材料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要签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真实有效,原件备查。

问:企业办理事项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但是需要出具委托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