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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临时救助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120100663904094000511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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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鹤城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2264777

    0745-22647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2283072

    0745-2283072

受理条件

1、因意外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包括《关于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5〕25号)中认定的白血病、恶性肿瘤等9种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3、因遭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性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人群: 1、城乡低保对象; 2、特困人员; 3、建档立卡贫困户; 4、困难残疾人; 5、低保边缘群体;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审核

10个工作日

审核审批、公示

办结

2个工作日

发放救助金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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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民政福利机构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家庭,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发放补贴存折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有单位的所在单位出具其家庭困难情况证明以及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且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存折复印件; 5.身患疾病的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支出的医药费用凭据、住院发票、医疗结算单等; 6.就学的出具就读学校财务部门的学费缴费凭证或经考试被国家正式国民教育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学籍证明)等; 7.遭受火灾的需附所辖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的有效证明材料及火灾现场照片等; 8. 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的出具保险、理赔、受助情况等证明材料; 9.区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