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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物业管理用房的审核确认

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41X9443071700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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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的审核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县房产局 0745-3322881

    县房产局 0745-3322881
  • 监督投诉方式

    县住建局办公室 0745-3224108

    县住建局办公室 0745-3224108

受理条件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城南行行政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与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查物业用房的面积是否达标

登记

1个工作日

登记物业用房的房号与面积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2.《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八条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征求相关专业机构对配套建筑物、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及建设标准的意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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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