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制性条件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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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岳阳县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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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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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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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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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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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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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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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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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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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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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7663017
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室0730-7663005
中共岳阳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730-7651038
无限制性条件要求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长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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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小时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5、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审核 |
5个小时 |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审查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大队长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受理人员 |
审批 |
3个小时 |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小时 |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
出具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技术评价报告 |
企业-工程设计 |
6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 |
按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