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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退出审核

实施编码:11430481006294345K443101715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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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退出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758359

    0734-47583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保障对象承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或者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或者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G区13号-15号、24号—2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单位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初审

1个工作日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审评、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活动。

审批

1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一般事项由分管领导决定,重大事项由主任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依法转达告知我单位审批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其所属实施机构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各类园区应当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改、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税务、住房公积金、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和初审等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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