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溆浦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溆浦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41X94431017154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住建局办公室0745-3224108

    住建局办公室0745-3224108
  • 监督投诉方式

    住建局纪检组 0745-3224169

    住建局纪检组 0745-3224169

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照明规划。 2、设计、施工、监理具备相应资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城南行行政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审核

5个工作日

开会研究方案,出具初审意见。

审批

3个工作日

进行复审,出具复审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根据复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完成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城市照明设施验收告知单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