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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固定经营设施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需要备案的

实施编码:11430426MB0N93068M443101809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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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固定经营设施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需要备案的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275380

    0734-627538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288050

    0734-6288050

受理条件

1、港口经营许可证;2、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祁东县南山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交通运输窗口

2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办结

12个小时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备案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8号

第十九条: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依照有关规定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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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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