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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港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

实施编码:1143092100648611X8443101810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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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港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南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5217360

    0737-521736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5215119

    0737-5215119

受理条件

1、作业单位营业执照 2、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对资料内容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查

审核

2个小时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复审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2个小时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对不予许可的,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字说明和申请资料退申请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34号

第五十六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登记表》 查看结果样本

县级有权限吗?

没有,市级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