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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实施编码:11431081006538581L4000118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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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359239

    0735-335923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326126

    0735-3326126

受理条件

(一)运行方案审查申请; (二)运行方案及编制说明; (三)运行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文件等机构证明文件; (四)运行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资兴市东江街道东江湖旅游码头资兴市地方海事处办公楼二楼航务股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需要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限期补充、更正的有关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受理登记、出具受理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审核

5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需要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限期补充、更正的有关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受理登记、出具受理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需要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限期补充、更正的有关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受理登记、出具受理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第二十五条: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建设通航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闸坝建设期间难以维持航道原有通航能力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修建临时航道、安排翻坝转运等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不通航河流上建设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通航建筑物或者预留通航建筑物位置,通航建筑物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公布。通航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保养通航建筑物,保持其正常运行。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6号

第九条:运行单位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申请运行方案审批,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运行方案审查申请;(二)运行方案及编制说明。通航建筑物位于省界河流上的,运行单位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申请运行方案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xx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的审批意见 查看结果样本

请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收费?

海事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收取费用。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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