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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实施编码:1143072200641830184000120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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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2825223

    0736-282522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2880017

    0736-2880017

受理条件

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65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32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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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3个工作日

现场核查符合许可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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