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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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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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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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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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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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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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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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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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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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6275380
0734-6288050
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祁东县南山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交通运输窗口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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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审核 |
2个小时 |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
审批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2个小时 |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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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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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卡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