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湘阴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湘阴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0624006387138R3000822002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506606

    0730-35066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2220097

    0730-2220097

受理条件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政务服务中心123栋三楼文旅广体局2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审核

7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2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布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