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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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平江县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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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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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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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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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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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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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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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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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87436
0730-6282040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政务服务大厅四楼税务专区;平江县伍市镇平伍公路南100米伍市办税服务室;平江县长寿镇将军中路133号附近长寿办税服务室;平江县南江镇国税路南江办税服务室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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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
审核 |
1个小时 |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2)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 务模式。 (3)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符合以下情形的, 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4)办税服务厅 1 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税服务厅接收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后,1 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 结果,制作并发放《清税证明》;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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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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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