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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MB0X5571432000139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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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688241

    0731-8268824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9590

    0731-82219590

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只读类光盘的,须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样品备案。经批准后,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批准证”。申请单位凭该批准证到商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审批业务;凭该批准证到进出口口岸海关办理光盘的进出口验放手续。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安居路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北院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初审

3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3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批

4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2号)第一条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只读类光盘的,须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样品备案。经批准后,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批准证”。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附件3下放第24项“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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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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